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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物资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 : 时间 : 2023-03-31

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人员、设备、设施等的安全,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对中心的安全问题制定安全守则。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负责人要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并配合执行,确保明确安全职责。安全守则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熟悉并掌握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知识,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完善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使用规程,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的安全使用规程,特别要做好重要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障设备不受损坏。

4.加强中心办公室、咨询室、测试室等房间的水、电、门、窗、灯、扇和空调等设施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雷击、防破坏的安全防范工作。

5.下班或最后值班的老师和学生必须检查和切断中心电源,关好门窗。

6. 中心的各个场所严禁吸烟。

    7.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特、防灾教育,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四防工作。

8.中心负责组织实安全检查,按有关规定表彰和奖励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无安全事故的人员;对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松散和渎职造成损失的人员追究责任。

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房间安全责任人

房 间

责任人

 515(中心主任办公室)

宋爱芬

517(放松室兼咨询室)

黄 菲

 513(团体活动室)

黄 菲

518(宣泄室兼仓库)

杨钧

519(沙盘室兼咨询室)

辛文婕

520(图书室)

杨 钧

512(大学生发展中心兼咨询室)

宋爱芬

516(预约室兼测评室)

辛文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