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制度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中心概况>中心制度

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原则与工作规范

作者 : 时间 : 2023-03-31

为提高心理咨询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有效性,针对本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的工作,提出以下原则和规范。

一、工作原则

1、保密性原则

咨询人员必须严格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应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

2、理解支持原则

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充分地认识自我。

3、积极心态培养原则

咨询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进一步认识自我,形成现实有效的行为方式,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自主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时间限定的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咨询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5、“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原则上讲,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强求的咨询是没有效果的;只有来访者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心理咨询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6、感情限定的原则

咨访关系的确立是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但这也是有限度的。咨询者和来访者个人间接触过密的话,不仅容易会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者不能客观公正地判断、分析来访者。

7、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

心理咨询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退学、转学、分手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

8、特殊干预的原则

当来访者出现比较明显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的倾向,并可能造成严重伤害时,咨询者在经过判断后,有必要进行干预,告之来访者的重要他人。

二、工作规范

l、心理咨询工作者应热情接待来访者,使其明确地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保密原则和来访者自身的权利。

2、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任的精神进行工作,全面详细了解来访者的情况,理解对方的需要。

3、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努力保持与来访者之间客观的咨询关系,一旦这种关系超越客观界限,应立即终止这种咨询关系。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了解自己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在诊断、咨询和心理测量方面对来访者所提出的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子以满足。

5、心理咨询人员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学会自己帮助自己,掌握自我心理调适的能力,促进其健康成长、自强自立。

6、心理咨询工作者要积极在大学生中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解析心理异常现象,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干扰。

7、心理咨询工作者要注重集体力量,遇到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例要集体会诊,分析讨论,以求妥善解决方案。

 

           

 

                                       2020517